探索与争鸣 ›› 2018, Vol. 1 ›› Issue (9): 76-83.

• 人工智能与未来社会 • 上一篇    下一篇

人工智能法理困惑的保守主义思考

范忠信   

  • 出版日期:2018-09-20 发布日期:2018-10-01
  • Online:2018-09-20 Published:2018-10-01

摘要: 人工智能发展至今已经引发了一些法理困惑,包括人工智能研发运用的伦理限制、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属性、人工智能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归属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试从法律保守主义立场进行初步探讨,这些探讨贯穿了捍卫人类主体性和基本权利、捍卫人类文明基本价值(“人类文明大防”)、防止技术精英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威力、防止假借人工智能的公权力滥用等基本理念。关于人工智能的保守主义法理观包括:保守主义的研发利用观、保守主义的法律主体观和保守主义的法律责任观。我们应尽早注意探索人工智能潜在危险的防患之方,加强防范人工智能异化的法律机制建构。

关键词: 人工智能, 伦理限制, 法律主体, 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