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论坛

当我们谈论民主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转型期中国公众民主观念的类型学分析

 

□王    衡

 

 

 

内容摘要  民主在当今世界呈现出价值流行度与概念清晰度之间的不对称。尽管几乎人人都在谈论民主,公众的民主观念却大相径庭,不仅在宏观层面存在显著的时代差异、国别差异,而且在微观层面呈现出基于个体的异质性。在传统的“程序-实质”二分法看来,中国人普遍秉持“实质型”民主观念,然而对全国代表性数据的探索性潜在类别分析表明:转型期中国公众的民主观念包括“实质型”“偏实质复合型”“偏程序复合型”和“无内容型”四种基本类型;中国公众对民主内容的理解是多维的,既包括社会平等、治理绩效等实质诉求,也包括政治自由、政治权利、竞争性选举等程序诉求。“实质民主”与“程序民主”在公众的认知中并非二元对立而是相伴共生。这种“复合型”民主观念在转型期中国占据主导地位,并构成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民意基础和心理支撑。作为对民主广义内涵的理论回归和对“转型中国”复杂性的客观反映,复合型民主观念预示着我国未来的民主政治发展必须立足民意,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统筹民主的“程序”维度与“实质”维度。

关键词      民主观念  政治文化  转型中国  潜在类别分析

 

 

 

 

 


  作为现代政治生活最核心的价值之一,民主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了公认的“好东西”,当人们谈论民主时往往赋予它正面的价值属性和崇高的道德联想。正如英国政治学家赫尔德所说,“民主似乎使现代政治生活变得合法化了,一旦宣称它是‘民主’的,那么法规的制定和法律的实施似乎就是合理和正当的”[1]。然而,在民主的价值风靡全球的同时,民主的概念本身却呈现出流行度与清晰度之间的严重不对称:一方面,人人都在赞誉民主、渴求民主;另一方面,人们关于民主的定义却充满着分歧。民主究竟是什么?理论上的答案可谓琳琅满目。据统计,目前“带形容词的民主”(democracywithadjectives)已多达500余种[2],冠在民主头上纷繁复杂的“前缀”提醒我们,民主大有成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之势。对此,美国政治学家达尔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与其说民主是一个具有严格而特定意义的术语,不如说是对一个流行概念含混不清的确认”[3]。民主理论大师萨托利更是直言不讳地宣称“我们进入了一个民主观混乱的时代”[4]。

  与纷繁复杂的民主理论相对应,公共舆论对于民主的定义也大相径庭。大量跨国实证研究表明,公众的民主观念不仅在宏观层面存在显著的时代差异、国别差异,而且在微观层面上也呈现出基于个体年龄、收入、教育水平、社会阶层等因素的异质性。一个形象的比喻是,尽管人人都宣称自己是民主的信徒,但他们所诵读的“圣经”却有着不同的文本。

  毫不夸张地说,“当我们谈论民主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政治的“巴别塔”①,人们耗费大量时间的关于民主的争论大都归因于这样一个事实:不同的人对于自己所使用的民主一词都有独特的定义,而且认定反对者也是从相同的意义上使用它们。换言之,在民主问题上,那些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观点实质上往往属于纯粹言辞意义上的分歧。由此可见,准确界定民主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尤其是从类型学的角度厘清公众的民主观念,既是有效讨论民主问题的前提,也是民主研究亟需完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对于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公众民主观念研究具有更加强烈的现实意义。众所周知,人民民主被誉为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更加广泛、充分和健全的人民民主,既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也是未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必然战略选择。正确的政治实践必须以正确的政治观念为指引,在衡量政治观念正确与否的诸多标准中,民意是不容忽视的关键维度。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天翻地覆的全方位变革,中国政治文化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并呈现出不同于以往的特点;与此同时,作为一个历史悠久且有着尚古尊祖传统的文明体,中国又拥有根植于文明基因、代际相传的庞大政治文化传统。转型期“既存结构”与“发展结构”相复合的政治文化,不仅奠定着当代中国公众民主观念的形成基础,而且势必影响中国未来民主政治发展的过程、轨迹与方向。探索顺应民意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离不开对转型期公众民主观念的准确把握。鉴于此,本文尝试通过对全国代表性数据的实证分析,厘清转型期中国公众民主观念的类型及其分布,以期为未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提供可资参照的观念坐标、心理坐标和文化坐标。

超越“程序-实质”二分法:公众民主观念类型学的分析框架

  广义的民主观念(conceptionofdemocracy)指个人或群体关于民主观点的总和,既包括认知层面的理解与诉求,也包括情感层面与评价层面的意愿、需求、偏好及支持等态度;而狭义的民主观念(conceptu-alizationofdemocracy)则指人们对“民主是什么”的认知,不涉及价值判断。本文从后一种角度使用该概念。尽管思想史、观念史研究也经常涉及民主观念,但其关注点主要集中于精英尤其是思想家的民主观,且侧重规范分析[6];而本文以公众民主观念为分析对象,属于公共舆论(publicopinions)的研究范畴,侧重以实证测量的方式描述民主观念在群体或个体层面的结构化差异,即对公众民主观念进行类型学分析。

  目前,公众民主观念类型学研究基本遵循“程序-实质”二分法,即认为民主观存在程序与实质的对立。程序型民主(proceduraldemocracy)的观念秉承古典自由主义的思想传统,它将民主的适用范围严格地限定在政治领域,尤其强调宪政、分权和制衡等政治程序对民主的重要性。这种相对“有限”和“弱势”的民主观念经过熊彼特等精英主义思想家的改造,成为奉“竞争性选举”为圭臬的程序民主理论,其对民主的经典定义是“为了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取人民的选票而得到作出决定的权力”[7]。与之相对应,实质型民主(substantialdemocracy)的观念则延续古典共和主义的思想传统,强调民主在赋予政治体制合法性以及实现公民“积极自由”上的重要功能。在这种相对“全面”和“强势”的民主观念看来,程序民主导致民主沦为一种政治形式而丧失了实质,只有通过直接民主、参与民主和治理民主等形式复活民主本身的价值内涵,才能纠正民主“形式化”“空心化”的偏差。对实质民主的追求到了马克思那里,则从政治领域进一步延伸至社会经济领域,发展为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在民主研究的理论范式中,“程序-实质”二分法长期以来居于支配性地位[8],其反映的政治哲学领域的理论分歧必然会对公共舆论研究产生影响。

  较早注意到公众民主观念存在“程序”与“实质”之间差别的学者是普沃斯基,在《民主与市场》一书中,他将人们对民主的支持分为“政治驱动”(politics-driven)与“绩效驱动”(performance-driven)两类,前者强调作为政治程序的民主对于公民自由和政治权利的保障作用,后者则更加重视民主的物质回报功能[9]。循着这一思路,布拉顿和马特斯将公众的民主观念划分为“本质型”(intrinsic)和“工具型”(instrumental)两类。在对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比较研究中,他们发现两种民主观念同时存在,当被询问“民主最重要的特征是什么”时,69%的非洲受访者提到了投票、选举等政治程序,17%提到了和平与统一、社会经济发展、平等和正义等实质结果,两位学者据此认为“程序型民主观念”在非洲更为流行[10]。在对阿拉伯民众民主观念的研究中,布雷扎特同样采取“程序-实质”二分法,其结论为尽管也存在“实质型民主观念”,但绝大多数阿拉伯公众仍然将民主理解为政治权利与政治程序。[11]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对公众民主观念进行了更加精细的分类,比如威尔泽从世界价值观调查数据中识别出自由型、社会型、民粹型与威权型四类民主观念,并提出了程序型民主观指数的计算方程[12];巴维卡等则将公众民主观念划分为公民自由、政治权利、责任等三类“手段”(means),以及平等、社会权利、政策、代表性、公共安全、政治清明等六类“目的”(ends)[13]。需要指出的是,这些细化的研究并没有推翻而是试图完善“程序-实质”的分析框架。对应到中国公众民主观念研究,主流的类型学分析同样遵循“程序-实质”二分法。比如,朱云汉、黄旻华和吕杰等学者在对东亚民主动态调查的分析中,将“程序型民主观念”操作化为自由(freedom and liberty)、规范与程序(norms and procedures),将“实质型民主观念”操作化为社会平等(sociale quality)、善治(good governance),结果发现中国大陆民众持有实质型民主观念与程序型民主观念的比例分别为65%与35%,且呈现出“社会平等>善治>规范与程序>自由”的分布特征。[14]张明澍对201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的“中国公民政治素质调查”的数据分析发现,认为“民主就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和领导人要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受访者比例高达84.7%,而认为“民主就是一个国家要定期举行选举,并且通过几个政党竞争选举出国家领导人”的受访者比例仅为15.3%,据此得出了中国公众的民主观念“内容重于形式”“实质重于程序和制度”等结论。[15]应当承认,作为韦伯式的理想类型分析方法,“程序-实质”二分法通过对现实世界的简化,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公众民主观念的特征。但正如达尔所说,“民主过程和实质结果之间的选择并不是程序与正义,更不是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的简单选择”,因为“民主过程是完全与实质性价值绑在一起的”。[16]既然程序、权利与实质性的善都是民主的构成部分,那么在民主的“程序型内容”与“实质型内容”之间人为地设置藩篱,相当于从根本上否定了民主的广义性、多元性和复合的可能性。事实上,目前已有一些实证研究表明,公众的民主观念的程序维度与实质维度之间并不总是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在现实中往往以混合的形态呈现。比如,在对墨西哥的国别研究中,谢德勒发现只有13%的受访者是明确支持“程序型民主”,其他大多数人对于民主的认知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17]索萨等学者则发现,受访者在同一份问卷中的民主观念也可能存在前后矛盾,比如在南亚民主动态调查中笼统地表示“支持民主”的受访者比例高达92%,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同时表示可以接受威权统治、军人干政或专家治国,经过层层过滤,最后只有9%左右的受访者是纯粹的程序型民主观念。[18]此外,也有学者强调和程序型内容与实质型内容的“多”与“少”相比,公众民主观念更重要的区别存在于“有”与“无”之间。比如坎普等发现在拉美表示“不知道什么是民主”的受访者比例平均约为25%,其中在巴拉圭更是高达46%。[19]目前多数研究对此类缺失值要么忽略不计、要么采取插补法赋值,但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可能遮蔽重要信息,因为“不知道”本身就是民主观念的特殊类型。作为对上述弊端的纠正,道尔顿等学者在对47个国家和地区的研究中,将公众的民主观念划分为“自由与权利”“政治过程”“社会福利”以及“不知道”四类。[20]卡纳克根据“结构复杂性”和“实质内容”两个维度区分了自由、政治平等、参与、法治、经济和社会结果、没有含义、负面含义及其他含义等八类民主观念。[21]

  基于以上讨论,我们有理由认为转型期中国公众民主观念并非“程序”与“实质”之间的二元对立,而是呈现出“多维”与“复合”的类型学特征。所谓“多维”,即个体对民主内容的理解是丰富的、高度复杂化的,在关注民主程序的同时也重视民主的实质结果,民主观念内容的程序型维度与实质型维度之间的此疆彼界并非判若鸿沟。值得注意的是,现实中有部分人并不具备明确的民主观念,“无内容型”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民主观念,从反面凸显了公众民主观念的多维特征。所谓“复合”,即在以“程序”和“实质”为两端的民主观念连续统中存在一个广阔的中间地带,其中程序取向与实质取向的民主观念参差交错、相伴相生,呈现出复合的形态,且这种复合型民主观念占据主导地位。民主程序与民主实质的“可复合性”,是由民主“正当性”与“有效性”的辩证关系决定的。一方面,尽管民主程序在很多情况下未必能够保证可欲的实质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完全排斥了民主程序的政治过程不可能持续地输出优良的实质绩效;另一方面,虽然民主的实质结果并不能取代民主的程序正义,但实质结果往往是判断和检验程序正义的标准。综上所述,本文提出的核心假设为:转型期中国公众的民主观念包括“程序型”“实质型”“复合型”“无内容型”四种基本类型,其中“复合型”民主观念占据主导地位。对此,本文将以全国代表性调查数据进行实证检验。

 

数据、方法与模型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第三波“亚洲民主动态调查”(AsianBarometerSurvey)。该调查覆盖中国、日本、韩国等13个亚洲国家和地区,旨在通过整合性的研究架构、标准化的调查程序,对民主问题进行跨国比较研究。中国大陆的第三波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概率与人口规模成比例(PPS)的抽样方法抽取了3510个样本,于2011年7月~10月进行实地调查,最终得到3473个有效样本。对于受访者的民主观念,该调查采取了问题组(surveybattery)的测量方式,即在问卷中设计了四道题干为“您认为民主最本质的特征是什么”的题目(q85-q88),每道题目均包含四个选项,分别代表社会平等、优良治理、规范与程序、自由与权利等四种不同维度,受访者在每道题目中只能选择一项答案。

  表1显示,受访者的民主观念主要分布在“基本生活保障”(35.8%)、“政府保障就业”(31.4%)、“缩小贫富差距”(30.6%)等社会平等、优良治理维度上;与此同时,“公开选举政府领导人”(27.5%)等规范与程序维度、“法律保障公民免于政府权力滥用”(31.0%)等自由与权利维度在某些题目中选择比例也较高;而无回答或选择“不知道”的受访者比例在四道题目中稳定在15.2%~16.4%之间②。

  对于上述四道题目,传统的分析方法是将社会平等、优良治理两个维度合并为“实质型民主观念”,将程序与规范、自由与权利两个维度合并为“程序型民主观念”,然后进行简单加总或赋值加权。显而易见,这种数据处理方式背后仍然是根深蒂固的“程序-实质”二分法,其缺陷在于对理论假设的严重依赖极有可能导致对数据的结构性误读。为了纠正该弊端,本文采取探索性潜在类别分析(latent class analysis)方法,在保持每道题目各选项之间独立性的基础上挖掘其背后的组合方式。潜在类别分析是探讨内潜变量的模型化分析技术,其基本假设是每种潜在类别对各外显变量的反应选择都有特定的倾向,因此外显变量各种反应的概率分布可以由少数互斥的潜在变量解释。根据是否预设潜在类别的数量,潜在类别分析可以分为验证性和探索性两类,其中探索性潜在类别分析并不固定内潜变量的分类数目,而是通过模型的不断迭代和拟合,在拟合结果的比较中探索最佳分类方式。

    表2显示,随着潜在类别的数目由一类增加至四类,模型的似然比卡方(G2)、皮尔森卡方(Pearson)、阿凯克信息标准指数(AIC)、贝叶斯信息标准指数(BIC)以及根据样本规模调整后的贝叶斯信息标准指数(S-BIC)等指标都在逐渐降低,说明模型拟合度和配适度逐渐变好,而当分类数目大于等于五类时模型无法识别,因此潜在类别分析的最佳模型是分为四类。表3报告了模型的结果。



 

对多维复合型民主观念的发现与讨论

  第一类民主观念最明显的特征在于认为社会平等、优良治理是民主的本质,在四道题目上选择“政府缩小贫富差距”“政府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政府提供就业机会”“政治清明没有腐败”等实质取向民主观念的条件概率之和均高于七成,其中q86、q87两道题目甚至超过95%。很显然,该组受访者秉持的是“实质型民主观念”,其潜在类别概率约为27%。第二类的情况相对复杂,在q85、q86、q88三道题目上呈现出社会平等维度和规范与程序维度的混合,在q87上则呈现出优良治理维度和自由与权利维度的混合。可以认定,该组受访者秉持的是“复合型民主观念”,鉴于选择民主实质维度的条件概率整体上高于民主的程序维度,我们将其命名为“偏实质复合型”民主观念,其潜在类别概率约为34%。第三类民主观念则更加复杂,在题目之间和每道题目各选项之间皆存在程序维度与实质维度的混合,可见该组受访者也秉持“复合型民主观念”,然而与第二组不一样的是,该组受访者选择“规范与程序”的条件概率高于其他任何维度,鉴于此我们将其命名为“偏程序复合型”民主观念,其潜在类别概率约为24%。第四类民主观念的特征非常容易识别,即在所有题目中不回答或者选择“不知道”的条件概率超过90%,这属于典型的“无内容型”民主观念。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得到了以下五点有意思的发现:第一,尽管转型期中国公众的民主观念可以分为四类,但并非我们原先假设的“实质型”“程序型”“复合型”和“无内容型”,而是“实质型”(27%)、“偏实质复合型”(34%)、“偏程序复合型”(24%)、“无内容型”(15%)。第二,潜在类别分析模型并没有识别出以独立形态存在的“程序型”民主观念,虽然模型发现有一部分受访者认为民主的本质在于规范与程序、自由与权利,但他们对于民主的认知中也同时包含社会平等、优良治理等实质维度,这说明其民主观念呈现为复合形态。第三,从民主观念四种亚类型的分布比例来看,只有不到三成的受访者秉持纯粹的“实质型民主观念”,而近六成的受访者秉持“复合型民主观念”,说明转型期中国公众的民主观念是“复合主导”,而非此前多数研究认为的“实质主导”。第四,在“复合型民主观念”内部,根据内容取向的侧重点,我们又可以将之细分为“偏实质复合型”与“偏程序复合型”,前者的比例高于后者,说明“复合型民主观念”本身仍然带有浓厚的实质取向,公共舆论仍然广泛认同社会平等、优良治理是民主不可或缺的构成元素。第五,尽管大多数中国民众能够明确定义民主,但仍然存在“无内容型”民主观念的特殊人群,其比例稳定在15%左右。

  概括而言,转型期中国公众的民主观念呈现出“多维”与“复合”的类型学特征。一方面,转型期中国公众对民主内容的理解是多维的,“民主”在当下中国的政治语境中具有丰富的内涵,既包括社会平等、治理绩效等结果性诉求,也包括政治自由、政治权利、竞争性选举等过程性诉求。另一方面,“实质民主”与“程序民主”在公众的认知中并非二元对立,而是相伴共生,在此基础上中国公众形成了一种具有典型性意义的“复合型民主观”。值得注意的是,“复合型民主观”内部存在“偏实质”与“偏程序”的分化。如果以类型为参照标准,“复合型民主观念”覆盖了近七成的中国民众,是居于主导地位的民主观念;而如果以内容取向为参照标准,“实质型民主观念”加上“偏实质复合型民主观念”同样覆盖了七成左右的中国民众,说明偏重实质仍然是转型期中国公众民主观念的基本特征。此外,研究还发现“程序型”民主观念并没有构成独立类型,说明目前中国公众对规范与程序、自由与权利等程序维度的民主表达与诉求,仍然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状态,通过与社会平等、优良治理等实质维度的民主观念混合,以“偏程序复合型”民主观念的形态呈现。总之,对全国代表性调查数据的潜在类别分析基本验证了本文的核心假设,即转型期中国公众民主观念内容的多维性与复合性。

  “多维与复合”的民主观念既是对民主广义内涵的理论回归,也是对转型中国复杂性的客观反映。从理论上看,民主的“本质争议性”决定了其概念应当具有理论包容性,而不应当被狭义地理解为“程序-实质”二元对立的矛盾体。事实上,从亚里士多德到波利比乌斯再到西塞罗,西方古典政治哲学一直推崇“混合至上”的原则,强调不同政治价值目标之间的平衡与混合,只是到了近代,西方政体理论才逐渐从复杂的“多元论”走向了简单的“二元论”。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复合的理念更是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脉络,时至今日以“允执厥中”“执两用中”为代表的儒家“中庸之道”在塑造中国人民主观念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影响。“多维与复合”的公众民主观念说明,中国人对民主的理解更多地是一种“近似值”或“模糊集”,强调的不是民主的某个具体方面,而是民主超越“左”与右的价值调适性、多样化的实践模式以及实际效用的最大化。

  从实践来看,“多维与复合”的公众民主观念在相当程度上直接来源于转型期中国的复杂性。传统与现代在转型期的叠加效应意味着,现代化理论强调的“理性增量”与政治文化理论强调的“文化存量”,对转型期中国公众复合型民主观念的形成均具有一定解释力。“理性增量”方面,改革开放以来迅速推进的经济现代化、社会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分别构成了转型期中国公众民主观念生成和演变的物质基础、利益结构和制度空间,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所取得的全方位进展直接塑造着公众的民主观念。无论是党内民主、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的逐步完善,还是以民生为导向的“治理民主”的全面推进,多维度的民主政治实践都从不同角度丰富着国人对民主的认识;“文化存量”方面,以“治理绩效”为核心的古代民本观念、以“救亡图存”为核心的近代民主观念和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念,共同构成了转型期中国公众认识和理解民主的文化心理根源。“在理性与文化之间”“在嬗递与传承之间”的复合型民主观念,典型地反映了转型期中国政治文化历时性结构和共时性结构共存的状态。由此可见,转型期中国公众的民主观念不仅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而且贴合中国的历史与现实。

  总之,转型期中国“多维与复合”的公众民主观念,其生成和演变均是基于“中国大转型”这个宏观背景,并且伴随着转型的深入推进,公众民主观念类型之间和类型内部势必继续经历消长、分化和重新组合的过程。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作为公众民主观念的主导类型,“复合型民主观念”构成了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政治发展的民意基础。如果说支撑现代民主制度的是一种复合型公民文化[22],那么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多维与复合”的民主观念将成为未来中国民主建设的重要文化心理支撑。

 

结语:民主观念与民主建设

  如果把民主制度比喻为计算机的“硬件”,那么民主观念则是它的“软件”。计算机的高速运行所依靠的不仅是性能强大的硬件配置,更关键的是与之相兼容的软件驱动;同样的道理,民主政治的有效运转既需要完善的政治制度,也需要与制度相匹配的民主观念。放眼世界各国的民主化历程,制度与观念之间的契合程度直接影响民主政治的质量。对于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各种思潮舆论复杂交错的中国来说,公众如何理解民主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民主无疑是中国政治发展值得追求的价值目标,但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究竟是为了满足少数人的理论或理想,还是为了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实诉求?理性、审慎、负责的答案显然是后者。鉴于此,只有厘清转型期中国公众的民主观念,准确把握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民意维度,才能避免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困惑和迷失。

本文利用全国代表性样本调查数据对转型期中国公众民主观念进行了实证类型学研究。与已有文献相比,本文在理论与方法上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超越“程序-实质”二分法的分类模式,并构建了探索性潜在类别分析模型描述不同类型民主观念的分布状况。本文的主要发现在于,转型期中国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在程序与实质之间”的复合型民主观念,中国公众民主观念呈现“内容多维”与“复合主导”的类型学特征。

  “多维与复合”凸显了转型期中国公众民主观念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既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和进展的客观反映,也预示着我国未来的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立足民意,协调推进民主“程序”内容与“实质”内容,二者不可偏废。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党内民主、基层民主、协商民主等丰富的民主实践形式推进民主政治的程序化、制度化,切实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并通过不断深化的政治体制改革满足公众“程序”维度的民主诉求,比如自由、法治、公民权利、竞争性选举等;另一方面要继续重视经济发展、社会平等、政府质量、公共服务与民生建设,以优良的治理绩效回应公众“实质”维度的民主诉求。一言以蔽之,就是要采取统筹兼顾的战略实现民主价值目标之间的平衡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实现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整合。

  当然,作为对横截面数据、个体层面数据的定量研究,本文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今后需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拓展与完善:一是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把时间变量纳入分析框架,利用不同的时间节点的全国代表性调查构建纵贯数据,分析中国公众民主观念的变化趋势;二是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利用分层模型等统计技术探讨影响个体民主观念的结构性因素;三是国别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利用统一的研究框架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民主观念类型及其成因,在国别比较的基础上深化对中国公众民主观念“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理解;四是定量分析与质性分析相结合,通过对个案进行观察、深度访谈等质性分析手段分析民主观念的形成过程及深层次机制,并进一步探讨不同民主观念对个体政治态度、政治行为的影响及政治后果。



 

注释

①巴别塔的典故源自基督教传说。据《圣经·旧约》记载,人类曾联合起来兴建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该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使其无法沟通,通天塔计划因此失败。有学者曾以巴别塔比喻人们不同的民主观念对民主研究所构成的巨大挑战,参见Ariel C. Armony, Hector E. Schamis, Babelin Democratization Studies, Journal of Democracy,2005,Vol.16,No.4,pp.113-128。

②经信度与效度检验,该组题目Cronbach’s Alpha系数为0.762,表明题目之间具有较高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可靠;因子分析提取了一个主成分且其贡献率为58.473%,表明该组题目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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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杜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