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争鸣

名义账户制改革:争论与再思考

——兼与李军教授商榷

刘晓雪1     2


内容摘要 随着多年来做实个人账户实践的失败以及空账规模的越来越大,实行名义账户制的声音日渐高涨。但是,应该理性分析并重新思考名义账户制的优缺点。名义账户制的回报率受经济增长和人口老龄化影响,未来未必能够超越现行制度;名义账户制的确使缴费和待遇之间关联性更强,但可能导致运行效率低下等更严重的后果;名义账户制并不天然具有可持续性的特点。更重要的是,在面对经济增速减缓时,名义账户制表现出巨大的调节滞后性,这将给养老保险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名义账户制改革不可贸然实施,要维持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需要多管齐下,在增收节支上下功夫。

关键词 养老保险名义账户制回报率可持续

作者 1刘晓雪,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讲师、政治学博士后。(上海 200083

2张熠,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上海 200433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课题老年劳动参与率与变化机制研究:基于内生退休理论的解释和政策干预7150315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我国城市老年照护社会救助研究2016M601636);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养老服务社会化中的政府责任研究20171140019


李军教授所作的《现行养老金制度系统性缺陷亟需纠偏》一文(刊于《探索与争鸣》杂志2018年第3期),分析了现代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与现行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的基本关系。[1]此文的学术贡献体现在:其一,目前有关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问题的研究,主要是缘于人口老龄化问题而展开,李军教授则从经济增长动力机制的视角展开,论证了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可持续。从独特的视角,将经济增长动力机制和养老金来源机制结合,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鸿沟。其二,针对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李军教授提出一项前瞻性的意见,即建立基于全要素贡献的新型养老金制度,并提出通过税收转移支付机制增加社保养老基金收入的具体举措。这是李军教授一文的两大贡献,但文中的某些具体观点仍存在待商榷之处。

首先,文中提及,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大家一直在争论的名义账户制度,依靠的主要是劳动要素报酬贡献,从现代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角度来看,劳动要素贡献趋于下降意味着养老金来源基础趋于减弱,现代经济增长动力机制具有不断弱化养老金来源基础的效应。李军教授提出这个观点的前提是,他回避了养老金形成的基金可以进行各种投资这个话题,实质上养老金(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等)的投资收益应该成为一项重要收入来源,只不过我们国家仍在一味追求基金的稳定和安全而不敢直面大规模投资资本市场这条道路。

其次,针对养老金增长不能及时享受到技术与资本要素对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这一观点,本文认为现行的养老金制度不仅依照养老金计发办法,还有政策调整、财政对基本养老金的转移支付等因素涉入其中,如我国的养老金上调比例从2005年至2018年已经实现“14连涨,每年上调的比例不仅要考虑到经济增长速度、CPI变化趋势、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等国内指标,还考虑到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地域差距、老龄化增长速度等民生指标,这些指标的参考目的恰恰是为了让老年人能够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李军教授从宏观上即要素贡献的角度,论证了当前养老金系统的不可持续性问题。本文在肯定系统不可持续性的观点的同时,将以李军教授提及的名义账户制为例,从回报率、缴费受益关联、收支平衡、转型成本和便携性等微观层面探讨名义账户制的不可持续性问题。其中,养老金的投资、如何增加养老金收入来源等观点也是对李军教授观点的一种回应。


名义账户制的由来及引发的争论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国家统筹、企业保障、现收现付的劳动保险制度。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原有的企业保障型养老金计划需要去单位化,同时国际上代际互助社会保险模式在欧洲大陆兴起以及智利完全积累制度在南美大陆流行,在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对国际养老金模式借鉴和学习的基础上,我国实行了统账结合的公共养老保险计划,收入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部分组成。统账结合模式貌似平稳运行了近10年时间,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比例也经历了从3%8%的改革过程,但是在制度建立之初随即产生的转制成本问题日益凸显,没有积累基础、财政补贴有限、统账的混账管理等原因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的不利影响越来越大。为达到统账结合制度的初衷,增强养老保险计划未来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支付能力,从2001年起在辽宁省试点的基础上,全国开启了做实个人账户的改革。但是,做实政策实施十多年以来,个人账户已经出现再空心化趋势,现有做实政策并未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充分积累。[2]

随着做实政策的失败和空账规模越来越大,近年来关于个人账户的争论主要围绕继续做实还是实施名义账户展开。所谓名义账户制,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中,虽然个人的缴费也记入个人账户,但缴费资金依然采用现收现付的方式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者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积累只是名义上的。因此,名义账户制是现收现付制与积累制、待遇确定型(DB)与缴费确定型(DC)的一种混合模式。

国外关于名义账户制的研究与实践比较早,1999年瑞典最早开启了名义账户制度,2003年世界银行在瑞典组织了相关讨论会积极推荐这一模式,养老保险改革遭遇困境的一些国家纷纷响应。[3]在国内,2013年前,主张做实个人账户的观点几乎主导着社会舆论[4][5][6];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取代十几年的做实个人账户的表述,客观上为名义账户制度提供了改革空间,关于是否实行名义账户制的争论变得更为激烈。支持名义账户制的理由是名义账户制的内生功能能够减少道德风险、增强养老金计划的可持续性并提高计划的抗风险能力[7],缴费受益关联更强[8],收入分配方面具有比较优势[9],能够从根本上体现企业职工的财产权和社会养老权。[10]反对者则认为,名义账户制实质上是将承担风险的责任转嫁给参保者本人[11],混淆了个人账户的产权性质[12],在技术上无法实现成果共享”[13],无法应对长寿风险[14],我国现行养老金体系框架之下并不具备向名义账户制转型的制度基础。[15]


对名义账户制的再思考


名义账户制能否实现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呢?本文认为,学者们所提及的名义账户制的很多表述都是值得商榷的,在这些表述中,名义账户制的优点,有些是相对于DB型现收现付制的优势,有些是相对于积累制的优势,不可混在一起均作为名义账户制的优势。

(一)名义账户制的回报率问题

经济学家Aaron[16]提出,在自然回报率(缴费人口增长率+缴费者工资增长率)高于利率,即著名的艾隆条件(Aaron Condition)时,实施现收现付制有利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随后这一问题被证明与经济学中动态无效(Dynamic efficiency)存在紧密的关联。所谓艾隆条件实质上是经济处于动态无效时的情形,此时现收现付制减少了储蓄,将经济拉回了动态有效。[17]通常认为,名义账户制作为现收现付制的一种,回报率为自然回报率,而实账运行回报率为投资收益率,在所谓的艾隆条件下,前者高于后者。从我国目前来看,由于经济增长率较快,似乎自然回报率高,符合艾隆条件,但这并非经济的常态。从全世界大多数国家来说,积累制回报率远高于自然回报率,中国这种高储蓄和动态无效的情况极可能只是特定国家在特定阶段表现出的特殊状态。在经济学建模中,只要在模型中引入土地等长期资产,动态无效就会自动消失。

而且,评价现收现付制和积累制孰高孰低不是以当前自然回报率和投资回报率为衡量标准的,而是根据同等期限下未来的预期收益来判定的。一般认为,养老金计划的久期(可视为缴纳养老保险到领取养老金所经过的期限)大约为30年,未来30年中,我国平均自然回报率和投资回报率孰高孰低尚未可知。所以,认定名义账户制回报率很高(例如8%)的说法是一种误解。名义账户制回报率不一定高。

李军教授肯定了投资收益不是养老金的初始来源和主要来源,但名义账户制的投资风险依然不可忽视。名义账户制和所有的现收现付制一样,实质上相当于完全投资于政府国债。经济学家很早就发现了这种等价性。[18]那么,投资国债是否就意味着完全没有投资风险呢?这未必。养老金计划所面临的风险是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速减缓带来的财政支付风险,这种风险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是系统性风险,不可能通过转向名义账户制解决,反而可能通过建立实账制或国家储备养老基金来加以缓解,如挪威、沙特、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所建立的主权养老基金。而且,实账运行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赋予参保人以选择权,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风险偏好的参保人的需要。例如,在年轻时选择更多进入证券市场获取高回报,年老时选择投资国债回避风险。名义账户制则相当于强制性要求全部投资国债,这种选择权的剥夺显然是有福利成本的。

(二)名义账户制缴费受益关联后果

相对于DB计划,名义账户制的确加强了缴费和受益间的关系,但这是否能够真的减少逃费而鼓励缴费呢?是否可以真的减少社会保障税费对劳动力市场的扭曲呢?由于名义账户制仍是一种现收现付制,当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减速时,其内部回报率仍将大幅下降。缴费受益关联更强是一把双刃剑。在传统现收现付制下,养老保险的内部回报率没有明显的公式表达,且混合了许多风险分散和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使得每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的内部回报率随着不同的职业生涯经历而有所差异,因此更多地发挥了保险和再分配的功能。在名义账户制下则不然,由于缴费受益关联更为清晰,也导致现收现付制的弱点更加暴露无遗。名义账户制的回报率取决于人口和经济增长率,伴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速减缓,这一回报率将不断下降,并最终小于利率,经济重新回到动态有效状态。在市场回报率远高于名义账户制回报率时,参保人自然无法接受将资金投入到如此低回报率的制度中来,实际上仍然施加了相当高的税收,并且这种对回报率施加的税收相当于一种资本利得税,具有很强的复利效应,导致年轻人而非老年人更不愿意缴费,逃费现象未必可以减少,对劳动力市场的扭曲也未必减轻。所以,名义账户制的确加强了缴费受益关联,但这可能反而导致更为恶劣的后果。

再者,现收现付社会养老保险一般承担着代内以及代际风险分散和再分配的功能,但名义账户制实际上保留了养老金计划代际再分配和风险分散功能,但是却不具有代内风险分散和再分配功能,无法对终生低收入群体提供保障。名义账户制虽然可以应对长寿风险,但是由于高低收入者之间寿命存在差异,如果没有代内再分配功能,养老金计划就是一个反向再分配机制,具有马太效应。DB型现收现付计划融合了一定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可以纠正养老金计划本身的反向再分配问题。而且,作为社会保障一部分,公共养老金计划应当具有天然的保障弱势群体的功能,应当主要瞄准终生低收入群体。名义账户加强了缴费受益关联,也同时意味着大大削弱了制度的事前保险功能和事后的再分配功能。社会养老保险的主要价值在于保险和再分配功能,弱点在于资金投资功能。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速减缓,名义账户制将蜕化为了一个低回报率的投资理财账户,实际上是扬短避长。从这个角度来讲,经济增长动力机制不会弱化养老金来源基础,经济增速减缓会对名义账户制带来深刻的影响。

(三)名义账户制的可持续性问题

迄今为止,采用名义账户制的多是几个经济增长缓慢的东欧和中亚国家,经济减速风险较小,且实施名义账户制实际上最初多是无法转向积累制的权衡之举。名义账户制从来没有在中国这种面临巨大经济减速风险的国家使用过,其后果不可预测。

相对于DB型现收现付计划,名义账户制在经济减速时表现出更强的滞后性,当经济增长减缓时,工资收入增长放慢,养老基金收入大幅下降,而养老金支出取决于过去形成的账户权益额,这个数额由许多年前(期限为整个养老金计划久期)累计的既往缴费决定,是政府无法调整和销毁的,因此支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这种滞后性导致收入和支出在时间上较传统现收现付制更难以匹配,养老基金更容易失衡。退休前替代率会呈现一种怪异的反向变动,即当前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幅度越大,老年人退休前替代率越高,经济增速减缓的风险完全由年轻一代承担,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可持续性更强。

一些国家在名义账户制中制定了自动平衡机制。但是,自动平衡机制主要是为了防止参数调整时遭遇到政治阻力,即便在DB型现收现付计划中也可以设计自动调整退休年龄、缴费率、替代率的制度。自动调整机制并非名义账户制所专有。名义账户制中,由于缴费和受益关联,调整的参数反而较少,主要是记账利率。当名义账户制面临支付危机时,可能记账利率调整到非常低甚至零利率,仍然无法实现收支平衡,即自动平衡机制被击穿

(四)名义账户制的转型成本和便携性问题

采用名义账户制似乎不需要面对转型成本问题,但是这也意味着名义账户制违背了几乎所有系统性养老金改革最主要的目标,即调节代际利益、实现代际消费平滑。传统现收现付制下,早期世代无须缴费,因此产生一个初始收益。在面对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速减缓时以及初始受益消失后,缴费者负担不断增加,后续世代开始遭遇到损失。这时,在人口结构和经济环境变化之前提前进行储备,可以平滑不同世代的利益,使每一代人公平地享受更高的消费。解决转型成本就是进行提前储备的过程,虽然痛苦却是必要的。没有解决转型成本的养老金改革注定是无法调整代际利益、无法实现代际消费平滑的,也难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减速风险。名义账户看似无须解决转型成本,实际上却是消极承受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速减缓的风险,而这些风险在我国未来发展中影响可能非常深远。

名义账户制由于有明确的记账额,确实方便了携带,但这是由于个人帐户管理带来的好处,实账制同样具有便携的优势。即便是DB型现收现付计划也可以通过设计合适的权益计算来确定可携带数额,这种技术细节问题是可以克服的。可携带权益额类似于在商业保险合同中设定的现金价值,即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在商业保险中,现金价值通常远远小于参保人缴费的现值。然而,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参保人只是转移而非退保,所以可以带走全部或绝大部分可携带权益额。因此,记账额问题并不是困扰中国养老金跨统筹区域转移的根本障碍。

目前养老金携带中最重要的困难是地方利益平衡,而这种障碍不是技术层面的。克服这一问题需要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推动,提高统筹层次或者建立一个中央的养老金权益清算机构,而名义账户制则无法解决这一问题。


现行养老金制度可持续性建议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面临经济增速减缓风险的国家。从历史来看,凡是经历过快速经济增长的亚洲国家,最终增长速度都会趋向于长期稳定。以我们相邻的日本和韩国为例,在高速的经济增长期过后,这两个国家先后出现了经济增速的减缓。

我国在过去几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经济增长成就,目前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也会维持中高速的经济增长,但是从长历史周期来看,经济减速的风险比较大。名义账户制从未在有巨大经济增速减缓风险的国家使用过,在面对经济增速减缓时,名义账户制表现出巨大的调节滞后性,这将给社会保障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较大的隐患。我国已经有了一个8%的个人名义账户,即便不做实这部分个人账户,也不宜再进一步扩大名义账户规模了,名义账户制不可贸然实施。既然名义账户不可贸然实施,维持现行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仍是需要解决的严峻课题。

首先,考虑将所得税收入的一部分纳入养老金。为实现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李军教授提出建立基于全要素贡献的新型养老金制度是根本性出路,建议按一定比例提取个人所得税收入及企业所得税收入作为社保养老基金的收入。从表面上看,这的确是一种还富于民、实现结构性减税的有效途径。但本文认为,提取的所得税收入不应该进入养老金的统筹部分,而应该进入个人账户部分。理由是,我国现行统账结合的养老金制度其实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社会统筹账户的设立已经体现了财富从高收入者向低收入者的转移,因此提取的所得税收入直接进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而且,还需认真考量个税提取比例,比例过高会造成个税流失,比例过低则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其次,优化养老金投资结构。李军教授没有对养老金的投资问题多加讨论,但本文认为将养老金进行合理的市场化运作,其投资收益额也是养老金的重要来源。追求安全性、稳定性固然是养老金投资的终极目标,但绝不能因噎废食,将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专业化市场运作,在国际上是通行做法。换句话说,如果养老金因单纯存银行而贬值,或者投资资本市场而损失,这是外部因素导致的,而不能否定制度本身的合理性。养老金制度可持续,也需要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化理性化,以及理财机构理财能力的提高。

再次,多管齐下,在增收节支等其他方面下功夫。应该坚持精算平衡的原则,围绕增收节支,不断完善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全面放开生育政策,改变人口年龄结构,是缩小养老金收支缺口的重要手段;加大财政对养老保险的支出力度,这涉及政府职能治理理念的转变,政府部门行政支出的缩减;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减轻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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