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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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完善上海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体系

郁忠民   

  • 出版日期:1995-10-01 发布日期:1995-10-01
  • Online:1995-10-01 Published:1995-10-01

摘要: 证券市场的监管主要分三个层次:一是政府的行政监管,它依法负责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二是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它在接受行政监管的同时,依照有关交易规则、会员规则等进行自律管理;三是券商的内部管理,作为交易所的会员和协会会员,它在接受行政、自律监管过程中,又进行内部的自我管理。政府的行政监管是一种最高层次的监管,具有法律意义,同时还兼有宏观性、全面性、强制性等诸多特点。就上海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来说,尚有不少问题需解决和完善。

关键词: 上海证券市场 , 行政监管体系 , 证券业协会 , 证券交易所 , 监督管理 , 自律监管 , 交易规则 , 自律管理 , 内部管理 , 协会会员 , 监管过程 , 自我管理 , 法律意义 , 高层次 , 宏观性 , 全面性 , 强制性 , 政府 , 接受 , 负责 , 依法 , 券商